8月3日,学院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学院党委书记张新春主持学习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帆等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民法典》的主要内容,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鲜明态度,为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民法典》是我国改革开放探索经验的新凝练,是中国民事权利保障的新篇章,是中国法治发展的新起点,必将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民事领域国家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提供有力保障。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做好学习宣传、理论阐释和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将“法治”观念融入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中,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全面加强法治校园建设。
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要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各部门要积极开展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让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要在学院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学院各处室、分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