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实事求是,如实举报。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禁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2.反映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时效性较强的问题,要及时拨打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电话12388或其他电话进行举报。
3.举报人反映问题应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并尽量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视频等,切忌内容空泛、道听途说、凭空想象。
4.如需查询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及去向,实名举报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具体负责办理信访举报件的纪检监察机关查询。匿名举报不接受查询。为保障举报信息安全,不接受电话和来信查询。
5.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举报,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受理的举报事项,不要重复举报、多头举报、越级举报。
6.三个月内的重复来访,原则上不接收来访材料。